时间:2026-03-27
(第5号)
根据工作需要,国际关系学院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和2026年出站博士后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简介
国际关系学院始建于1949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成立。学院地处北京海淀三山五园核心区域,西望颐和园,东临圆明园,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是一所富有优良办学传统的高等学府。学院坚持政治建校,高度重视对学生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以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核心,坚持“要求高、专而精”的办学理念。以国家安全、国际问题教学研究为特色,聚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卓越人才。
学院设有国际政治、海外利益安全、传播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家安全学、应用心理学、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日语、法语等1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安全学、应用心理学、海外利益安全、人工智能、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为近三年新增专业,其余10个专业均入选国家级或北京市级“双万专业”建设点,国家安全学学科先后入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北京市“双一流”重点培育学科。本科教学实行秋、春、夏三学期制,其中,夏季学期聘请国际师资授课。学院研究生教育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教育学和交叉学科门类,设有政治学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国家安全学、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网络空间安全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翻译、法律、警务、大数据技术与工程和应用心理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方向和专业领域达到27个。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适岗、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选用。
三、招聘岗位
学院计划招聘专任教师5人、基建工程师1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国际关系学院2026年社会在职人员(含出站博士后)招聘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交流能力好。
(三)社会在职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学院审批并报上级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2026年度出站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站期间需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非京籍博士后需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五)入职后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的岗位回避或履职回避情形,与学院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投递简历: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学院上级部门要求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1.国际关系学院岗位应聘简历信息表(见附件1,附电子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有出国留学经历的提供支撑材料)、户籍材料、职称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情况等(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3.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4.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上述材料以“报名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现工作单位和职务”方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学院将另发报名截止时间延长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将被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和初试、复试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通过电话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初试和复试。
(三)心理测试、政审和体检
学院统一安排通过复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者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包括考察谈话、查阅档案和对直系亲属的函审。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签约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规定组织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此次招聘的岗位为学院正式事业编制,享受有关薪酬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第一个合同期(5年)内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心理测试、政审体检及入职报到等相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学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通过招聘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国际关系学院2026年社会在职人员(含出站博士后)招聘信息表
2.国际关系学院岗位应聘简历信息表
3.国际关系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3月27日